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25日電? 日前,中央對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進行了調整。石泰峰同志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委員、常委、書記;李紀恒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10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qū)召開領導干部會議,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干部二局局長鄒銘同志在會上宣布了中央決定,稱這次調整是中央從大局出發(fā),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以及內蒙古自治區(qū)領導班子建設實際,經過通盤考慮、慎重研究決定的。
石泰峰同志1956年9月出生,山西榆社人。曾任中央黨校校務委員會委員、組織部長、政法教研部主任,2001年7月后任中央黨校副校長,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省委副書記,2014年6月兼任蘇州市委書記,2016年1月任江蘇省省長,2017年4月任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黨委書記。是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
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 石泰峰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書記-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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