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首例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一件事”高效办结-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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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5 16:04:11
来源:新华网

高唐县首例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一件事”高效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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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姜店镇村民廖某某仅用1个工作日,就顺利拿到了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决定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这是高唐县推行“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试点项目改革后,高效办结的首个案例,标志着个人承包户无法申请护路林更新采伐的堵点顺利打通,高效办成“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的改革红利直达基层末梢。

  据了解,因农村公路产权主体多元性,导致公路用地与林地有交叉、无证护路林权属不清等实际问题,加之更新采伐国道、省道用地范围内护路林的申请主体设定为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公路产权企业等法人单位,过去,县、乡道等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存在个人承包户“申请无门”,无证护路林权属易引发纠纷,审批常陷停滞;农村公路交叉地带护路林更新采伐“多头跑、事难办”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为破难题解困局,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今年以来,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联合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大数据等部门,推动模式创新,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深入开展高效办成“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实现了办事材料最少化、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业务系统智能化、咨询服务便利化。

  一是改革突破:砍掉冗余环节,再造服务流程,靶向发力消除痛点。将分散在交通运输与涉农事务2个审批科室的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及其关联事项,“四事合一”整合为“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集成办;将原来按业务填报的申请表单,“五单合一”整合为“一表申请”,全事项申报情况下,填报内容减少43项;将原来按业务提交的申请材料,由4项13件申请材料整合为1项6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压减7件,压减率达到53%;将原来按业务分头进行的许可流程,由总计12个环节,整合为4个环节以内。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标准,率先实现“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集成业务档案“多档归一”。

  二是服务升级:开设线上线下双通道,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精准施策打通堵点。线下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专窗,安排业务帮办引导员值班,解决现场咨询、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受理、证件邮寄等方面问题,提供陪同办、代理办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线上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高唐县)站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设置“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模块,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研发的“边聊边办智能辅助申报系统”,在聊天场景下提示办理条件、引导表单填写、预审申请材料,全流程协助申请人完成申报,让办事像“网购”一样便捷,不见面也能实现“一站式”网上办理。

  三是创新保障:健全体制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合力攻坚解决难点。建立“三级联动”确权机制,推行了由村委会核实—镇(街道)林业主管单位勘查认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权的“一条线”护路林权属认定模式,厘清无证护路林产权归属,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后续的采伐审批扫清关键障碍。构建“纵向协同、横向联动”的审批服务模式,纵向强化属地镇(街道)交通、林业主管单位初步认定责任,确保拟申请更新采伐的护路林所属公路层级、采伐地点和范围、采伐原因符合规定和实际,杜绝群众办事“往返跑”;横向实行行政审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多部门联合现场勘查、审批结果信息共享,通过双方案(更新采伐施工作业方案和更新补种方案)审查+联合查验筑牢安全底线,终结材料重复提交、“多头跑”现象,实现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前台一窗申请、现场联合勘验、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发证”,也保证了公路通行安全和生态修复。

  自开展“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试点改革后,单次审批可为申请人平均节省时间78天、减少跑动6次。高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例“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高效办结,是高唐县“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一件事”集成改革成效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一件事”场景应用,让“高效办成一件事”从个案变成常态,持续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增效。

【纠错】 【责任编辑:胡可璐】